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654-2019
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li。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li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SN 0654-1997《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SN 0654-1997《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检验方法》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增加了梨、橘子、橙子、桃、桑葚、葡萄、猕猴桃、草莓、橄榄、荔枝、芒果、香蕉、火龙果、西瓜、香瓜等基质,删除了抽样环节;
——修改了样品前处理方法,固相萃取法改为基质分散固相萃取法;
——重新修订了方法的定量限:气相色谱法为0.02mg/kg,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法为
0.01mg/kg ;
——采用气相色谱法替代了原标准中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增加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为确证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杰、刘胜男、乔晴、华向美、孙武勇、祝伟霞、张淑霞、王素方、张玉娟、庞文月、辛莹。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 0654-19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苹果、梨、橘子、橙子、桃、桑葚、葡萄、猕猴桃、草莓、橄榄、荔枝、芒果、香蕉、火龙果、西瓜、甜瓜等水果中克菌丹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 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克菌丹经磷酸溶液浸泡,用乙腈涡旋振荡提取,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注入气相色谱仪或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测定测定,外标法定量。
4试剂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实验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符合GB / T 6682 中一级水的要求。
4.1正己烷:色谱纯。
4.2乙腈:色谱纯。
4.3键合硅固相萃取吸附剂填料伯仲胺PSA(primary secondary amine):粒度40μm~70μm。
4.4键合硅固相萃取吸附剂填料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C18( ostade-cylsilane):粒度40μm ~70μm。
4.5石墨化碳黑填料GCB(graphitized carbon black):粒度40μm ~70μm。
4.6氯化钠。
4.7无水硫酸钠:550℃ 马弗炉内烘4 h,200℃时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后装瓶备用。
4.8磷酸。
4.9磷酸溶液(10%):量取10mL 磷酸(4.8)溶于水中并用水定容至100 mL。
4.10克菌丹标准品(Captan,C9H8Cl3NO2S,CAS NO :133-06-2):纯度≥ 99%。
4.11克菌丹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适量克菌丹标准品,用正己烷配制成浓度为0.1 mg/mL 的标准储备液,棕色瓶中于0℃~4℃ 冰箱中保存。
4.12 克菌丹标准工作溶液:吸取适量标准储备溶液(4.11)用正己烷稀释成合适浓度的标准工作液。
4.13 有机相滤膜:0.22μm。
5主要仪器和设备
5.1气相色谱仪:带电子捕获检测器。
5.2气相色谱-质谱/质谱仪:配备EI 源。
5.3天平:感量为0.1 mg 和0.01 g。
5.4氮吹仪。
5.5涡旋混合器。
5.6离心机:转速≥ 5000r/min。
5.7超声波发生器。
5.8刻度离心管:15mL。
6样品制备与保存
从所取全部样品中取出代表性样品约500g 按照GB 2763 要求处理,用捣碎机全部磨碎混合均匀,均分成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容器中,密封,并标明标记,于-18℃ 以下冷冻存放。
在样品制备和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者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7测定步骤
7.1提取
称取5.0g 试样(精确至0.01g) ,置于50mL 离心管内。加5mL 10% 磷酸溶液(4.9)浸泡5min,加入25 mL 乙腈(4.2)和7 g 氯化钠(4.6)剧烈涡旋振荡混匀提取10 min,在5 000r/min下离心5min,取10mL 上清液于15mL 具塞试管内待净化。
7.2 净化
在上述装有上清液的具塞试管内加入100 mg PSA 填料、50 mg C18 填料和30 mg GCB 填料,充分涡旋1 min,5 000r/min 离心1 min,准确移取5ml 净化液至15mL 具塞试管内在40℃ 下氮吹至近干,加入1.0 mL 正己烷(4.1)溶解残渣并超声15 s 后加入0.1 g 无水硫酸钠(4.7)除水,涡旋1 min,过0.22μm 滤膜,注入气相色谱仪或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分析。
7.3 测定
7.3.1 仪器条件
7.3.1.1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如下:
a)色谱柱:HP-5,柱长30m,内径0.32mm,膜厚0.25μm 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b)柱温度程序:初始温度50℃ 保持1min, 以8℃/min 升温至180℃,保持1min,再以20℃/min 升温至300℃,保持2min ;
c)进样口温度:240℃ ;
d)检测器温度:300℃ ;
e)载气:氮气(纯度≥99.999%),1.0mL /min ;
f)尾吹气:氮气(纯度≥99.999%),30mL/min ;
g)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
h)进样量:1.0μL。
7.3.1.2 气相色谱- 质谱 / 质谱参考条件如下:
a)色谱柱:HP-5MS,柱长30m,内径0.25 mm,膜厚0.25μ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b)柱温度程序:初始温度50℃ 保持1 min, 以10℃/min 升温至200℃,保持1.5 min,再以20℃/min 升温至300℃,保持2min;
c)进样口温度:260℃;
d)色谱-质谱接口温度:280℃;
e)离子源温度:180℃;
f)载气:氦气(纯度≥ 99.999%),1.0mL/min;
g)离子源:电子轰击源(EI 源);
h)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1.5min开阀;
i)进样量:1.0μL;
j)溶剂延迟:5min;
k)扫描方式:多反应离子监测模式(SRM);其母离子m/z 147.97,子离子m/z分别为
104.87(为定量离子)、78.97、69.93。
7.3.2气相色谱法测定
根据样液中待测物含量情况,选定含量相近的标准系列工作溶液。标准工作溶液和样液中待测农药的相应值均应在仪器的线性范围内。标准工作溶液和样液等体积参插,进样测定。在上述色谱条件下,克菌丹保留时间约为18.81 min,标准品的色谱图参见附录A 中图A.1。
7.3.3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及确证
根据样液中被测物的含量情况,选定浓度相近的标准工作溶液。标准工作溶液和样液中克菌丹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线性范围内。对标准工作溶液和样液等体积参插,进样测定。如果样液与标准工作溶液的选择离子色谱图中,在相同保留时间处有色谱峰出现,并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样品质量色谱图中,所选离子均出现,所选择离子的丰度比与标准品对应离子的丰度比,其值在允许范围内(允许范围见表1),则可确定样品中存在对应的被测物。在7.3.1.2 条件下,克菌丹的保留时间为18.94 min,其气相色谱-质谱/质谱MRM图见附录A 中图A.2。
7.3.4 空白试验
除不称取试样外,均按上述测定条件和步骤进行。
8结果计算与表述
用GC 或GC-MS / MS 数据处理系统或按式(1)计算试样中克菌丹的残留量:
式中:
X—— 试样中克菌丹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 / kg);
A ——样品中克菌丹的峰面积;
c ——标准工作溶液中克菌丹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 / mL);
V ——样品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As——标准工作溶液中克菌丹的峰面积;
m——最终样液所代表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注:计算结果需将空白值扣除。
9测定低限与回收率
9.1测定低限
本方法的测定低限气相色谱法为0.02 mg / kg,气相色谱- 质谱 / 质谱联用法为0.01 mg / kg。
9.2回收率
样品的添加浓度及回收率的实验数据见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