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440-2022
出口食品中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等多种酰胺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multiple amide fungicides including
mandipropamid,ethaboxam,amisulbrom etc in food for
export-LC-MS/MS method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 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进行编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祝子铜、谢(xie)文、雷美康、姜芝英、候建波、叶有标、章应俊。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硅噻菌胺、吡噻菌胺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葡萄、白菜、芹菜、黄瓜、番茄、草莓、花生、猪肉中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硅噻菌胺、吡噻菌胺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方法提要
试样中残留的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硅噻菌胺、吡噻菌胺经1%乙酸乙腈溶液均质提取后,采用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外标法定量。
5 试剂和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5.1 乙腈:色谱纯。
5.2 甲醇:色谱纯。
5.3 甲酸:色谱纯。
5.4 1%乙酸乙腈溶液:取1.0 mL乙酸,用乙腈稀释并定容至100 mL。
5.5 0.15%甲酸溶液:取1.5 mL甲酸,用水稀释并定容至1 000 mL。
5.6 标准物质: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硅噻菌胺、吡噻菌胺,纯度均大于98.0%,5种酰胺类化合物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号、分子式和分子量参见附录A。
5.7 标准储备溶液:分别准确称取适量的标准物质(5.6),用乙腈分别配制成浓度为1000μg/mL标准储备液,于-18℃避光保存。
5.8 混合标准中间液:分别准确移取适量的标准储备溶液(5.7),用乙腈稀释配制成浓度为10 μg/mL的混合标准中间液,于-18℃避光保存。
5.9 基质标准工作液:准确移取混合标准中间液适量(5.8),用空白样品基质溶液配制成浓度为1.0 ng/mL、2.0 ng/mL、5.0 ng/mL、10.0 ng/mL、20.0 ng/mL、40.0 ng/mL、60.0 ng/mL的基质标准工作液,现用现配。
5.10 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剂:4 g无水硫酸镁,1 g氯化钠,1 g柠檬酸钠和0.5 g柠檬酸氢二钠。
5.11 基质分散固相净化剂:150 mg无水硫酸镁,25 mg N-丙基乙二胺,75 mg石墨化碳黑。
5.12 微孔滤膜:0.22μm,有机滤膜。
6 仪器和设备
6.1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配电喷雾离子源(ESI)。
6.2 分析天平:感量为0.000 1 g和0.01 g。
6.3 离心机:转速大于等于8 000 r/min。
6.4 均质机。
6.5 涡旋混合器。
6.6 离心管:50 mL聚四氟乙烯离心管。
7 样品制备与保存
取代表性样品部分约 500 g,将其可食部分先切碎,经多功能食品搅拌机充分捣碎均匀,试样均分为两份,装入洁净容器,密封,并标明标记,于-18℃以下冷冻存放。
在制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8 分析步骤
8.1 提取
8.1.1 蔬菜、水果
称取10 g试样(精确到0.01 g)于50 mL离心管中,加入20 mL 1%乙酸乙腈溶液,用均质机以9 000 r/min均质1 min,加入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剂(5.10),涡旋1 min,以8 000 r/min离心5 min,上清液待净化。
8.1.2 肉制品、坚果类
称取5 g试样(精确到0.01 g)于50 mL 离心管中,加入15 mL 1%乙酸乙腈溶液,用均质机以9 000 r/min均质1 min,以8 000 r/min离心5 min,上清液转移至25 mL比色管中,再加入10 mL 1%乙酸乙腈溶液至残渣中,涡旋1 min,以8 000 r/min离心5 min,上清液转移至25 mL比色管中,用1%乙酸乙腈定容至25 mL,待净化。
8.2 净化
取2 mL待净化液至含有基质分散固相净化剂(5.11)的离心管中,涡旋1 min,以8 000 r/min离心5 min。取0.5 mL上清液,加入0.5 mL水,涡旋1 min,过0.22 μm 滤膜,供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测定。
8.3 测定
8.3.1 液相色谱条件如下:
a)色谱柱:Accucore XL C18 柱,4.6 mm×150 mm(内径),粒度4.0μm,或相当者;
b)流动相:A,甲醇;B,0.15%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程序见表1;
c)流速:0.4 mL/min;
d)柱温:40℃;
e)进样量:10 μL。
8.3.2 质谱条件如下:
a)离子源:电喷雾离子源;
b)扫描方式:正离子扫描;
c)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模式;
d)其他参考质谱条件参见附录B。
8.3.3 定性测定
按照上述测定样品和基质标准工作液,样品中待测物质的保留时间与基质标准工作液的保留时间偏差在±2.5%之内;定性离子对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基质标准工作液的相对丰度一致,相对丰度偏差不超过表2规定的范围,则可判定为样品中存在相应的待测物。
8.3.4 定量测定
根据样液中被测物的含量情况,选取响应值相近的基质标准工作液进行色谱分析。基质标准工作液和样液中待测物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线性响应范围内。
在上述仪器条件下,5种酰胺类杀菌剂的参考保留时间参见表B.1,5种酰胺类标准溶液多反应监测(MRM)色谱图参见附录C。
8.3.5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上述操作步骤进行。
9 结果计算和表述
用色谱数据处理软件或按式(1)计算试样中药物的残留含量。计算结果需扣除空白值:
式中:
Xi——试样中药物残留量,单位为微克每千克(μg/kg);
ci——从标准曲线中测得的药物浓度,单位为纳克每毫升(ng/mL);
V——样液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最终样液代表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10 方法的定量限和回收率
10.1 定量限
本方法中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硅噻菌胺、吡噻菌胺定量限均为10.0 μg/kg。
10.2 回收率
5种酰胺类杀菌剂在葡萄、白菜、芹菜、黄瓜、番茄、草莓、花生、猪肉中的回收率的实验数据参见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