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9.29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风味发酵乳、再制干酪冷冻饮品、糖果、焙烤食品、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及饮料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测定。
2原理
样品经氢氧化钾溶液皂化后,以正己烷提取游离出的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提取液浓缩并用乙腈复溶后,经高效液相色谱进行分离,紫外可见光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 试剂
3.1.1乙腈(C2H3N):色谱纯。
3.1.2无水乙醇(C2H6O)。
3.1.3正己烷(C6H14)。
3.1.4氢氧化钾(KOH)。
3.1.5 2,6-二叔丁基对甲酚(C15H24O,butylated hydroxytoluene,简称BHT)。
3.1.6甲酸(CH2O2):色谱纯。
3.2试剂配制
3.2.1氢氧化钾溶液(200 g/L):称取200 g氢氧化钾,加水溶解稀释至1 000 mL。
3.2.2 0.1% BHT-乙腈溶液:称取0.1 g BHT,以100 mL乙腈溶解,混匀。
3.2.3 0.1% 甲酸(体积分数)溶液:移取1 mL甲酸,用水稀释至1 L。
3.3标准品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C30H40O,CAS号:1107-26-2):纯度≥98% ,或经国家认证并授子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
3.4标准溶液配制
3.4.1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标准储备液(10μg/mL):准确称取1 mg(精确至0.01 mg)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标准品,用0.1 %BHT-乙腈溶液溶解并转移至100 mL棕色容量瓶中,用0.1% BHT-乙腈溶液定容至100 mL,混匀。于-18℃保存,有效期3个月。
注: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标准储备液使用前需校正,具体操作见附录A。
3.4.2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标准系列工作液:分别吸取适量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标准储备液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加乙腈定容至刻度,配制成质量浓度分别为0.0500μg/mL、0.100μg/mL、0.200μg/mL、0.500μg/mL、1.00μg/mL的工作液。临用现配。
4仪器和设备
4.1液相色谱仪:配有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紫外可见光检测器。
4.2天平:感量分别为0.01 g和0.01 mg。
4.3分光光度计。
4.4恒温振荡水浴装置。
4.5组织捣碎机。
4.6旋转蒸发仪。
4.7组织匀浆机。
4.8离心机:转速≥4 000 r/min。
4.9涡旋混合器。
4.10超声清洗器:工作频率 40 kHz,功率500 W。
4.11有机相微孔滤膜:0.45 μm。
5分析步骤
注:由于β-阿朴-8'-胡萝卜素醛对光敏感,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试验操作应在无500nm以下紫外光的黄色光源或者红色光源环境中进行。
5.1样品前处理
5.1.1试样制备
固体样品(糖果、焙烤食品、固体饮料等)经组织捣碎机充分粉碎、均质;半固体样品(风味发酵乳、半固体复合调味料等)经组织匀浆机匀浆后混匀;液体样品(液体饮料等)直接混合均匀;冷冻饮品在40℃水浴避光条件下融化后充分混匀。
将一定数量的样品按要求制备后,贮存于样品瓶中,避光冷藏,尽快检测。
5.1.2试样处理
准确称取2 g(精确至0.01 g)试样于50 mL离心管中,加入约0.2 gBHT、10 mL无水乙醇、10 mL氢氧化钾溶液,涡旋振荡1 min,混匀,置于30℃±2℃恒温水浴装置内避光振荡皂化30 min。
将皂化液转移至分液漏斗中,并用10 mL水分两次加入分液漏斗中,加入10 mL正己烷,振荡萃取5 min,将下层溶液转移至另一100 mL分液漏斗中,加入 10 mL正己烷再次萃取,弃去 下层水相溶液,合并正己烷层至50 mL蒸发瓶中,在室温条件下旋蒸浓缩至近干。准确加入20 mL乙腈溶解残渣,涡旋混匀30s,过0.45μm有机滤膜,供液相色谱测定。
5.1.3 空白实验
除不加试样外,按照5.1.2的测定步骤进行空白实验。
5.2 仪器参考条件
5.2.1色谱柱:C18柱,150 mm×4.6 mm(i.d.),粒径5μm,或性能相当的色谱柱。
5.2.2流动相:乙腈+0.1%甲酸溶液(95:5,体积比)。
5.2.3流速:1.0 mL/ min。
5.2.4 检测波长:460 nm。
5.2.5柱温:40℃。
5.2.6进样量:20μL。
5.3标准曲线的制作
将标准系列工作液分别注入高效液相色谱仪中,测定相应的峰面积,以标准系列工作液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以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峰面积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β-阿朴-8’-胡萝卜素醛标准溶液色谱图参见附录B。
5.4试样溶液的测定
将试样溶液注入高效液相色谱仪中,得到待测物峰面积,代入标准曲线计算得到待测液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质量浓度。
待测样品中化合物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标准溶液相比变化范围应在±2.5%之内。
6结果计算和表述
试样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含量按式(1)计算。
式中:
X——试样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含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
ρ——由标准曲线得到的试样溶液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 mL);
ρ0——由标准曲线得到的空白实验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
(μg/mL);
V——试样的复溶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试样的取样量,单位为克(g);
1 000——单位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保留2位有效数字。
7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5%。
8其他
当称样量为2 g时,检出限为0.000 2 g/kg,定量限为0.000 5 g/kg。